员额制人员是可以调动的,但调动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以下是对员额制人员调动的详细解答:
一、调动条件
接收单位条件:
接收单位必须有相应的职位空缺,且同意接收调动人员。
接收单位需符合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限额要求。
调动人员条件:
调动人员需符合接收单位对拟调职位的资格条件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行业资格准入标准。
调动人员需配合完成档案移交、人事关系转接等相关工作。
特殊情况:
如跨区域调动,可能需要更高级别的审批,如省市分管人事的副市长或市长签字。
若员额制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约定的服务年限,调动可能受到更多限制。
二、调动程序
发起调动:
调动过程需发起于接收单位,由接收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向同级或上级人事部门申请开具商调函。
原单位审批:
原单位在接到商调函后,需经过内部审批程序同意调出,并申报主管部门及人事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完成调动:
调动人员需配合接收单位完成档案移交、人事关系转接等相关工作。
调动完成后,调动人员需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
三、法律依据
员额制人员的调动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关于公务员职位调整、职务任免的相关规定进行。在事业单位中,员额制人员的调动还应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关于人员聘用、流动等管理要求。
四、注意事项
政策差异:不同地区、不同单位对员额制人员调动的具体政策和程序可能有所不同,调动前需充分了解相关政策。
协调沟通:调动过程中需与接收单位、原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充分沟通和协调,确保调动顺利进行。
合规性:调动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操作,确保所有程序的合规性。
综上所述,员额制人员是可以调动的,但调动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在实际操作中,需充分了解相关政策、与各方进行充分沟通和协调,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