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2024年公开选调县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进和规范公开选调工作,建立健全科学选人用人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根据中共大姚县委组织部、中共大姚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大姚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任调配管理办法>的通知》(大组通〔2024〕15号)和工作需要,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县内乡镇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范围、岗位、人数及组织
2024年,我县计划面向县内乡镇公开选调县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名。公开选调的具体单位、岗位、人数、资格条件、选调范围等详见《大姚县2024年公开选调县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的报名、资格审查、岗位调剂、笔试、考察、确定人选、征求意见、公示工作统一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其中,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本系统县人民医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选调岗位的报名、资格审查、岗位调剂、笔试、考察、确定人选、征求意见、公示等工作。
二、公开选调的原则
(一)党管干部、党管人才,服务发展原则;
(二)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原则;
(四)在编制限额内,选调补充原则;
(五)人员身份与岗位性质相匹配的原则。
三、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选调到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应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年龄、专业、工作年限及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或执业资格;
2、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年限满5年以上(含试用期,2019年9月30日以前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聘用为原服务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两年服务期计入乡镇服务年限;
3、现任科级领导职务以外的在编在职人员;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和岗位要求的条件(具体条件以岗位信息表为准);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6、符合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相关规定;
7、符合选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在乡镇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定向培养、聘用不满协议服务期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存疑、尚未查清的;
6、未经所在乡镇党委同意的;
7、其它不宜公开选调的情形(当年内被问责的;正在接受函询未作了结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需要回避的)。
(三)选调的具体条件。各岗位的具体条件在《大姚县2024年县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明确。具体条件按以下认定:
1、年龄认定。35岁及以下指1988年10月29日(含10月29日)以后出生人员;40岁及以下指1983年10月29日(含10月29日)以后出生人员;45岁及以下指1978年10月29日(含10月29日)以后出生人员。
2、专业认定。
(1)专业参照教育部发布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新旧专业对照表》《高等职业教育本科新旧专业对照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设置,限制到具体专业的岗位仅专业符合的方可报考。
(2)《岗位信息表》中“是否接受相近相关专业报名”栏标注“否”的岗位,专科、本科报考人员须专业与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层次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硕士研究生限制到一级学科的岗位,一级学科所包含的所有专业均可报考,可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3)《岗位信息表》中“是否接受相近相关专业报名”栏标注“是”的岗位,接受岗位要求相应学历层次专业的相近相关专业报考。
(4)专业方向界定。毕业证所载专业名称为**专业**方向或**(**)专业的,**方向或括号以内内容视作专业方向,专业方向不视为专业名称。
四、选调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起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至10月2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大姚县人社局三楼培训教室。
3、报名方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材料到现场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
4、报名所需证件材料:
(1)《大姚县2024年公开选调县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在大姚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http://www.dayao.gov.cn/),表格上须粘贴个人照片。
(2)报考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或《招干审批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结果登记表等岗位要求的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若“三支一扶”人员已转聘在原服务单位的,还需提交《三支一扶人员招募审批表》或已由组织、人社部门订正过工龄的证明材料;退役士兵安置人员由县人社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若岗位要求具有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或执业资格的,需提交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个人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1张(背面需写上本人姓名和报考单位及代码)。
(4)所报考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报考人员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1份。
(6)具有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和相应等级的选调人员,因选调单位无相应专业技术岗位或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按规定高职低聘或根据选调单位管理岗位空岗情况可转聘为管理岗位,并享受相对应等级的工资待遇,在报名时必须由本人写出书面高职低聘或转为管理岗位承诺书。
5、有关要求
(1)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大姚县2024年公开选调县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需经所在乡镇党委填写廉洁自律情况,作出结论性意见,由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签字并加盖党委公章;乡镇党委书记同意报考签字加盖公章后,方可报名。
教育、卫生系统报考人员提交的《大姚县2024年公开选调县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需经教育工委、卫健工委填写廉洁自律情况,作出结论性意见,由教育工委或卫健工委书记、派驻纪检组组长签字并加盖教育工委或卫健工委、派驻纪检组公章后,方可报名。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在报名过程中,报名人员可向选调单位查询各岗位报名情况。
(3)开考比例。每个选调岗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能开考。
(4)报名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处理:
①经本人申请,从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调剂到符合条件的岗位,调剂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
②经以上调剂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调减该岗位选调计划数,经调减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选调。报考取消岗位的应考人员可以自愿选择调剂到符合条件的岗位或放弃参加报名。
(二)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形式,笔试重点测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2)笔试时间拟定于2024年11月2日上午9:00至11: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于2024年10月31日上午到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人社局202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考察
(1)考察人选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选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党委(党组)负责组织实施。重点考察评价政治思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认可度等,同时对人事档案特别是“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进行查核,并形成考察评价成绩。考察评价成绩含考察测评成绩、经历业绩评价两部分,考察测评成绩占考察评价成绩的20%,经历业绩评价占80%。
(2)考察时间拟定于2024年11月6日至11月10日。
(3)公开选调单位派出两名以上熟悉干部人事和公开选调岗位相关业务的人员组成考察组。由选调单位主要领导、班子成员、派出考察组和职工代表组成不少于5人的考评组。
考察组通过查阅个人档案、个别谈话听取意见和与考察对象面谈,对考察对象政治品格、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廉洁自律六个方面进行考察了解,考察组完成考察后向考评组报告考察情况,由考评组成员按《大姚县公开选调事业人员考评组评价表》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为考察测评成绩。考察组、考评组组成人员必须执行公务回避的相关规定。
(4)经历业绩评价由考察对象据实填写《大姚县公开选调事业人员经历业绩评价表》,并提交经历业绩相关证明材料,由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及选调单位组成5人以上的经历业绩评价工作组,对考察对象的经历业绩进行审核。
(5)考察工作结束,考察人员的考察评价成绩按考察测评成绩和经历业绩评价得分加权计算。其中,考察测评成绩权重占20%,经历业绩评价得分权重占80%。具体计算方式为:考察评价成绩=考察测评成绩×20% 经历业绩评价得分×80%。
(6)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由选调单位提出意见,经县公选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四)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 考察评价成绩×50%。
(五)确定选调人选和公示
选调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选调单位按每个选调岗位择优等额确定选调人员名单,如综合成绩一致,则以笔试成绩择优确定选调人员名单;如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都一致,则以考察测评成绩择优确定选调人员名单。选调人员名单报县人社局征求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政法委、统战、检察、审计、法院、公安、信访、环保、市场监管等部门意见后,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报县人社局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调,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调;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调。
重要提示:
(一)因大姚县教体系统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已提前组织,按照“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的规定,已报考县属学校岗位公开选调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本次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县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调。
(二)县级派驻乡镇事业单位(林场)不参与选调。
(三)因工作岗位变动需变更职称系列专业的,经单位考核合格后,可申报转评为现岗位所对应系列专业的同级别职称。
(四)选调单位按照管理岗位设置的,根据选调单位管理岗位空岗情况,由选调人员本人申请,选调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办理人员聘用核准,可按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办理调动手续,后续此类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晋升渠道晋升。
(五)选调单位执行经济专业技术职称系列的,经济系列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通过参加全国统一的资格考试,考试合格即取得任职资格。高级经济师通过考评结合的方式取得。
(六)在办理调动手续前,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和相应等级的选调人员,因选调单位无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及等级,按规定高职低聘,或根据选调单位管理岗位空岗情况及岗位职责可转聘为管理岗位,并享受相对应等级的工资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一)整个公开选调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在笔试时邀请部分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到现场视察和监督。
(二)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了解、积极支持,为公开选调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选调机关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不得无故阻止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参加公开选调。
(三)为维护公开选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报考人员在报名、笔试、考察等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选调资格。
(四)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联系电话通信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在发出笔试及其他事项通知的时限内,若报考者不按时领取通知或到场的,即视为自动放弃。
(五)报名时,报考人员所需要的证件材料,由本人或所在单位提供,若个别需要查阅档案的,应持单位介绍信,并由单位2名中共党员在报名前到县人社局查阅办理。
(六)公告中未尽事宜由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七)设置监督举报电话
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0878-6222790
县人社局办公室:0878—6222347
(八)公开选调咨询电话
县委组织部:0878-6200728
县人社局:0878—6211779
附件:
中共大姚县委组织部 中共大姚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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