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了加强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促进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聘用人员的通知》(固编发〔2010〕19号)精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
一、招聘人数
招聘工作人员共5名。其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1名,西吉、隆德、泾源、彭阳管理部各1名。
二、招聘人员岗位及职责
招聘工作人员全部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业务员,具体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等日常前台业务。
三、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扎实严谨,热忱服务群众。
(二)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
(三)年龄30周岁以下(1980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必须的良好身体条件。
(五)限于财务会计、审计、统计、计算机应用专业。
(六)报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工作人员的范围是面向全市;报考西吉、隆德、泾源、彭阳管理部工作人员的范围只限定在本县(如:报考西吉管理部工作人员的范围是只面向西吉县)。
四、招聘人员工资待遇
招聘人员每月工资1500元(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月工资1200元),工资增幅双方约定。招聘人员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2010年10月25日—27日在固原市政府网、固原新闻网、《固原日报》和固原电视台、各县电视台发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0年11月1日—5日。
2、报名地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固原市行政中心二楼218室),联系电话2088806。
3、参加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专业院校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及近期一寸彩色照片6张。
4、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范围和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准予报名登记,填写《报名登记表》,并通知参加笔试。
(三)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0年11月8日上午9:00—11:00时,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持准考证、身份证在指定地点参加闭卷笔试。
(3)阅卷核分:2010年11月8日下午—9日由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师资封闭阅卷,并统计和核定笔试成绩。
(4)公布笔试成绩:2010年11月10日在固原市政府网、固原新闻网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笔试成绩,并确定每个招聘岗位取笔试成绩前3名进入面试。
2、面试。
(1)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评委围绕参试人员的自我认知能力、综合分析与应变能力、思路与措施创新能力、逻辑思维与语言表达能力、解决实践问题能力提出问题,由参加面试人员答辩(15分钟);面试评委分别从参试人员自我认知能力、思维应变能力、实践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态气质风度五个方面打分(面试满分为100分)。
(3)公布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参试人员面试成绩。
笔试、面试结束后,由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计面试人员的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分别为60%和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并确定每个招聘岗位取总成绩第1名进入考察。
(四)考察。由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对进入考察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是思想品德、计划生育和遵纪守法等情况。
(五)体检。对考察合格人员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到指定医院统一进行体检。统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确定拟聘人员。对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每个岗位1名拟招聘人员。凡考察、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然后按参试人员笔试、面试总成绩排名先后递补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对拟招聘人员在固原市政府网、固原新闻网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八)聘用。拟招聘人员公示后无问题者,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聘用合同,正式聘用。聘用合同期限为1年,期满后考核合格者续签。
(九)备案。招聘工作结束后,由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将招聘工作资料存档,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固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固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固原市财政局
二0一0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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